日前,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高速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起了分歧,停车长达24分钟,最终伤者家属缴费后,救护车才被放行。
网友认为,为了12元过路费,纠缠不休实在是不该。该不该收费先放在一边,抢救病人应该摆在首位。
事发:12元过路费起分歧,搁下病人僵持24分钟
据网友爆料,12月11日下午3时多,一辆车牌号为川LLZ120的救护车载着危重病人从木城往夹江县城,通过夹江南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120”救护车必须缴纳过路费,导致“120”救护车在收费站长时间滞留。
救护车驾驶员称车上有病人,要求收费员立即免费放行,而收费站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规定救护车不免费,你要缴费后才能走!”双方僵持了24分钟,最终救护车上的病人家属缴纳了12元的过路费,收费员才抬杆放行。
司机:救护车上拉有病人,按照惯例不应该收费
记者联系上了当事救护车司机刘师傅。据刘师傅介绍,“载有病人的救护车,根据惯例不应该收费。”刘师傅开救护车已有多年时间,他告诉记者,平时转运病人到乐山、成都,经过高速收费站时,只要告诉收费员车上的情况,收费员都会免费放行,但空车都按规定主动缴费。
刘师傅表示,他认为载有病人的救护车免费通行是惯例,而且当时伤者情况并不严重,所以才停车和收费员进行了理论。
高速: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没规定救护车要免费
对此,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站长黄超介绍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救护车不收费,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六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但“120”救护车并不在其列。
不过,黄超表示,根据公司的规定,出于抢救生命至上的考虑,收费站对于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会开通绿色通道,并进行免费放行。综合《成都商报》、中央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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