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谷歌、特斯拉、百度等开展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到无人驾驶出租车在新加坡上路,以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技术为代表的智能网联汽车正慢慢走出实验室,真正走进我们的生活当中。然智能网联作为汽车产业的一项革新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技术方面仍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加之产业发展的要求,制定相关的政策来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就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全球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国家或专家团队在制定智能网联发展相关政策标准,盖世汽车小编对其搜集整理如下!
1、中国
关键点:《中国制造2025》,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术语和定义、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路线图、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路线图
中国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总体规划始于2014年10月,当时,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协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分工展开研究。其中,中国汽车工程协会负责技术路线图的制定,而汽标委则负责标准体系的规划。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网联汽车列入未来十年国家智能制造发展的重点领域,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掌握智能辅助驾驶总体技术及各项关键技术,到2025年要掌握自动驾驶总体技术及各项关键技术。同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第一版)出台。
2016年6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于凯在第二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标准法规国际研讨会透露,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完成《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术语和定义》ISO标准草案的准备工作。8月,工信部网站发布了“三部门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规划”要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加快构建包括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10月底,《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路线图》发布,以引导汽车制造商的研发以及支持未来政策制定。
除了以上这些,据盖世汽车了解,目前由工信部组织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方案已形成标准框架体系,该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主要部分,其中基础和通用规范涉及网联化共性的基础标准;产品与技术应用涉及具体的设计标准,是该框架的主干部分,包含信息采集、决策报警、车辆的控制等方面的细则。而相关标准则涉及到信息交互、通讯协议、接连接口等。
同时,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也在申请成立,计划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智能辅助技术信息安全等具体标准制定工作也在加快推进。今年年底,通用汽车携手清华大学和长安汽车一起牵头拟定的中国网联汽车技术(V2X)应用层标准也将发布第一版标准。
2、美国
关键点:《美国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
2016年9月,美国交通部发布了《美国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从自动驾驶汽车性能指南、州政府法规模型、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现有的监管方式和新的监管方式四个方面,针对高度自动驾驶的安全设计、开发、测试和应用等,为生产、设计、供应、测试、销售、运营或者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的传统汽车厂商和其他机构提供了一个具备指导意义的前期规章制度框架。
如指南中提到的自动驾驶技术分级,一直是汽车行业的一大热议话题,而该指南则正式确立采用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的定义作为评定汽车自动驾驶水平的标准,从最低到最高为L0 到 L5,并且根据有人操控还是自动驾驶系统主要监控驾驶环境,划定L0 到 L2与L3 到 L5(HAVs)之间存在清晰的界线。该指南还规定新的自动驾驶汽车或技术都应满足15个要点的安全评估才能上路,这15个安全要点包括数据记录和共享,隐私,车辆网络安全,耐撞性能,消费者教育和培训,碰撞后表现,联邦、州以及地方法规,操作设计,物体和事件的探测及响应等。
除此以外,美国加州车辆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在2016年9月30日公布的法规草案(参考链接)还提到,汽车厂商不应该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包括“self-driving”、“automated” 或“auto-pilot”等“自动驾驶”词汇,除非其车辆产品确实能在无须人类驾驶干预的情形下自己行驶。
3、日本
关键点:制定自动驾驶普及路线图,放宽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运输车辆法》,开展关于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赔偿机制讨论
早在2015年10月,日本政府就酝酿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启动立法。2016年上半年,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决定联手车企在地图、通讯、人类工程学及其他领域展开合作,以实现到2020年在公共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今年5月,日本已经制定了自动驾驶普及路线图,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有司机)将在2020年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
法规方面,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声明,将放宽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2017年允许纯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路试。而日本国土交通省则决定最早将于2017年秋季制定有关在高速公路同车道行驶的自动驾驶安全法规。
目前,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引发事故的责任所属问题,日本警视厅已经开始进行法律层面的探讨,同时日本政府正在着手修订《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运输车辆法》等相关法规,并计划展开关于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赔偿机制的讨论。提到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赔偿机制,日本的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已经明确,从2017年4月起,把自动驾驶期间的交通事故列入汽车保险的赔付对象,据悉这是日本国内首例以自动驾驶为对象的保险。
4、韩国
关键点:划定自动驾驶试运行特别区域,开通专用试验道路,制定相关零部件测试标准,开发专用保险商品,修订道路交通法规,自动驾驶车上路许可
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商用化,早在2015年的时候,韩国政府就计划为自动驾驶汽车划定试运行特别区域,并在2017 年开通专用试验道路,以及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试验阶段搭载自动调向装置,同时计划制定相关零部件测试标准,开发专用保险商品。
今年11月份,有消息表示韩国相关道路交通法规的修订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新法规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韩国范围内的公路上进行路试,目前已经有8辆自动驾驶汽车通过韩国交通部登记,获准在特定条件下上路测试。
5、新加坡
关键点:允许无人驾驶车在规定区域内测试和上路
新加坡是一个在政策上对无人驾驶技术非常友好的国家,目前新加坡不仅允许无人驾驶车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测试,8月份的时候,世界首个无人驾驶出租车nuTonomy,在新加坡正式开始营运载客,乘客可以用智能手机免费预约体验。据悉,未来新加坡还将在国内测试自动驾驶公交车,并计划从近期开始试点自动驾驶轮椅项目。
6、德国
关键点:允许自动驾驶汽车路试,要求汽车制造商配备自动驾驶模式的汽车安装黑匣子,禁止特斯拉用“自动驾驶”做宣传
德国作为大众、戴姆勒和宝马等多家全球知名汽车厂商的故乡,也是世界上较早重视自动驾驶汽车并对其进行测试实验的国家之一。早在2013年,德国就允许博世的自动驾驶技术在国内进行路试,之后又有梅赛德斯奔驰等公司相继得到政府批准,在德国高速公路、城市交通和乡间道路等多环境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实地测试。
2016年7月,德国交通部长表示,该国计划立法,要求汽车制造商为旗下配备了自动驾驶模式的汽车安装黑匣子,记录自动驾驶模式是何时激活的,驾驶员何时参与驾驶,以及自动驾驶系统何时要求驾驶员接管驾驶,帮助确认事故责任人。10月,有消息称德国交通部长已经致函美国电动车业者特斯拉(Tesla Motors),要求该公司停止以“自动驾驶(Autopilot)”字眼宣传其车辆配备的先进驾驶辅助功能,以免误导驾驶人疏忽路况而发生危险,该消息得到了德国联邦运输管理部(KBA)的证实。
7、法国
关键点:公布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路线图,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修订,批准外国汽车制造商在公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
2014年2月,法国公布了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路线图,计划投资1亿欧元在接下来三年进行无人驾驶汽车实地测试,法国政府表示将在2016年年底实现全国数千公里的道路联网,并推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修订,满足无人驾驶汽车上路的要求,并且向全球汽车生产商开放道路进行无人车试验。经过2年的努力,2016年8月,法国政府正式批准外国汽车制造商在公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在此之前,法国政府只允许本土汽车公司在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系统技术。
8、英国
关键点:清除束缚自动驾驶车的法规,就保险条例和汽车法规等进行修订,英国Adrian Flux推出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政策
2016年3月,英国财政大臣George Osborne宣布,英国政府计划于2017年开始在高速公路上测试无人驾驶汽车。7月11日,英国商务部和运输部大臣公开表示,该国将清除束缚自动驾驶车的法规,其中包括交通规则,以及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政策法规。同时,英政府还指出——高速交通法律法规将得到适当的修改,以确保在高速路上改变车道、远程遥控停泊车辆的先进的驾驶辅助系统被安全使用。
目前关于英国制定自动驾驶法规的最新消息是,英国正在就保险条例和汽车法规等方面进行各方商讨修订,以期在2020年之前实现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行驶。而自动驾驶商业运作方面,英国Adrian Flux已经率先推出了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政策,里面包含了多条自动驾驶汽车专属的保险条款。
9、荷兰
关键点:允许自动驾驶摆渡车上路,允许特斯拉Autopilot半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
荷兰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天堂。2014年,荷兰就在审视交通法律,以便在公路上展开大规模的自动驾驶卡车测试,从而在五年内让自动卡车在荷兰公路上送货。2016年1月,全球首辆自动驾驶摆渡车在荷兰上路,使其成为第一个自动驾驶巴士上路的国家。7月,奔驰自动驾驶大巴在荷兰上路展开测试,该大巴成功完成了20公里(约12.4英里)行驶路程,创下新的测试记录。而对于备受争议的特斯拉的Autopilot半自动驾驶系统,7月份荷兰政府认可了其安全性,允许其作为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会继续关注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对特斯拉车祸事故的调查。
10、瑞典
关键点:自动驾驶公共道路测试规范初稿,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许可,自动驾驶相关法律分析
瑞典有关自动驾驶公共道路测试规范初稿已经2016年3月份完稿,进入政府审议和议会审议过程,预计是2017年5月1号生效,完稿适用于各个自动驾驶水平的车辆,包括半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以及完全自动驾驶车辆。
法律方面,首先在自动驾驶公共道路测试上瑞典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法规,即自动驾驶汽车在瑞典上路测试需先获得测试许可,才能进行公共道路测试,测试单位必须递交公共道路申请,提出有可能的安全隐患都要包括在里面,并且确保测试数据采集和保存要符合国际相关法规、个人隐私信息都要受到保护。瑞典交通局负责监管所有自动驾驶车辆的公共道路测试。此外,瑞典国会已经启动了自动驾驶相关法律分析工作,预计2017年修改国会审议,确保2020年之前自动驾驶能够合法销售和使用。
11、芬兰
关键点:批准了无人驾驶公交车在芬兰上路
2016年7月15日,芬兰交通安全局批准了无人驾驶公交车在芬兰上路,因为芬兰法律并没有特别要求机动车必须有驾驶员,这就为无人驾驶车合法上路扫除了障碍。
12、联合国
关键点:修改国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编制全球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制定汽车自动驾驶安全标准
联合国相关机构自2016年年初起就在着手对包括《维也纳公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调整修改,以适应自动驾驶发展的需要。2016年3月,联合国在最新修订生效的法规中写明允许驾驶员适时接管车辆的驾驶,不必随时自行驾驶汽车,正式确认自动驾驶的合法身份。
随后,有消息称联合国已设立专家组编制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这个专家组中包括了来自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英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的专家,他们将就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标准达成广泛协议。这个全球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其中制定这个标准的第一步目标是最早能在2018年完成高速公路上不用操作方向盘进行超车和并道的相关规则制定。
目前他们正在做的是自动驾驶安全标准,为防止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所使用的通信网络受到黑客攻击,联合国下辖制定汽车国际法规的相关机构将于今年11月通过汽车自动驾驶安全标准,主要包括阻止黑客攻击的措施及探测到攻击时警告司机并防止失控的措施等。此外,美国也已经加入到由日本和欧洲共同拟定的自动驾驶汽车网络安全纲领任务中。
盖世小结:目前除美国已经发布了比较完整的自动驾驶汽车法规,其他国家对于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相关政策标准的制定仍在进行当中。整体来看,各国在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上无外乎这几点:定义、分级、技术开发、汽车制造以及各项安全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等,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各个方面,这也决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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