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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竟这样“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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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uqingfeng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9月13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街头发生了一起“抢车”案,一辆保时捷轿车被一辆无牌奥迪车追尾后,保时捷转眼便被该奥迪车中下来的人开走。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侦破此案。近日,通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晓凯、周振亚及高刘帅批准逮捕。

  经查,现年45岁的张兵(化名)与妻子一直在南通地区从事家纺用品生意。2015年3月,张兵通过战友王明(化名)以42万元的低价获得一辆用于抵债的保时捷轿车使用权。一切谈妥之后,王明便将车、行驶证以及相关的借款手续交给了张兵。

  2016年9月13日上午,张兵夫妇像往常一样,开着保时捷准备到家纺城上班。当他们行驶到路口等红灯时,却发生了惊险的一幕:停在其车后的一辆无牌奥迪车,突然启动并从后面追尾。张兵和妻子见状,便在未将车熄火的情况下,赶紧下车查看情况。谁知张兵夫妇刚下车,奥迪车上就下来一伙人,其中2人径直将保时捷开走了。

  惊魂未定的张兵夫妇赶紧向警方报案。9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晓凯、周振亚被抓获归案。同月21日、22日,犯罪嫌疑人高刘帅、唐安林(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分别向警方投案。

  警方调查发现,当街抢夺豪车的背后是一起复杂的民事纠纷,而这一切都得从这辆保时捷说起。

  原来,该车的所有权人是重庆人李莉(化名)。2012年12月,李莉通过向银行贷款购置了这辆保时捷,并由重庆的一家担保公司担保,同时约定,如果李莉不按期还款,担保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起初,李莉每月均能按期还款,但从2014年12月起,李莉便未再向银行还款。后几经周转,该车于2015年3月起,一直由张兵使用。

  由于担保公司负有连带责任,从2014年12月起,该公司人员便四处寻找李莉。寻找未果,公司将目标转向了这辆保时捷。2016年8月,担保公司经理唐安林了解到,目前该车正在南通市,且已被李莉转手抵押给别人。唐安林虽然清楚直接“收车”不合法,且车辆并非李莉在使用,而且还牵涉到张兵等人,但其为避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于是,唐安林便联系了之前经人介绍认识的王晓凯。王晓凯在浙江杭州一家担保公司工作,平日里专门替担保公司“找车收车”,很是“专业”。于是唐安林和王晓凯约定,王晓凯负责将车找回,唐安林向王晓凯支付10万元酬劳。为了证明“收车”的合法性,唐安林还以担保公司的名义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和“催款通知书”等。

  随后,王晓凯便安排同事周振业从老家河南省沈丘县赶赴南通市找车。很快,周振亚就找到了目标车辆,并通过在该车安装GPS掌握了张兵驾车的日常规律。接着,王晓凯安排另一名同事高刘帅赶赴南通市协助周振亚找车。周密计划后,周振亚及高刘帅就一直跟踪张兵,并在9月13日早上通过追尾成功将保时捷夺走。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替担保公司当街“找车收车”的现象日益增多,对社会治理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一方面车辆使用者在购车时首先要弄清车辆的来路,千万不要贪便宜、图省事;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的效力低于物权,担保公司在面对抵押人迟延履职时,应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当街抢车的行为,轻则违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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