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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世界 交通驾驶】10月16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第四大队对一起酒驾当事人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提交支队对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记者了解到,13日晚,当事人李某在济广高速公路广昌收费站时,被执勤交警检查。检查中,发现其酒味浓烈,因此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李某对其喝酒后开车也供认不讳。李某认为,酒后驾驶最多也就是罚款,跟交警说说好话连驾驶证的记分都可以免了,所以也就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接着开车。
经核查,李某驾驶的鲁Q*****号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伍仟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听到处罚结果后,李某几乎晕倒,大呼从来没想过会这么严重。李某是职业司机,驾驶证相当是其养家糊口的饭碗,这事一出,五年之内就告别方向盘了。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可也知道事已至此,也无法挽回。只能怪自己不知法,不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