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国务院批示同意五部委《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求》”在朋友圈内疯狂转发,文中提到了政府下一步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思路: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一直游离在汽车行业“正规军”之外的低速电动车,为何得到了国家层面的专门的指示?
事件还原:市场需求旺盛,千呼万唤始出来
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最高车速在80km/h以下的纯电动汽车,区别于高速电动汽车。主要特点是车辆的可靠性、安全性、动力性等相对不高,因此也无法进入汽车产品公告。但是,由于它也具备了汽车的基本功能,能够满足特定的出行需求,再加上价格便宜,深受局部地区的用户的欢迎,比如山东、河北、河南等地。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约为34万辆,但低速电动车的产量以70万辆以上,仅山东就有35万辆;2016年1-7月,山东低速电动汽车的产量就达29万辆,同比增长53%,显示出旺盛的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常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却低于预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1-9月,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为28.9万辆,虽然同比增长100%,但与以往的3倍的增速要下滑很多,并且距离今年年初的70万辆的目标相距甚远。
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动力电池,性能上不去,成本下不来,导致主流汽车市场的电动化推广受阻。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内可供选择的电池组并不多,因此价格也较高,其中三元锂离子电池组为2500元/kwh,而磷酸铁锂电池也在2000元/kwh以上;另外,2014年购车的部分用户,也提前面临了电池容量衰减、续航下降的问题,也有近期购买新车的用户在连续更换3次动力系统之后才暂时能正常行驶。
但是,由于低速电动车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交通管理等问题,国家层面对低速电动车一直没有明确的管理意见。此前,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曾设立专门的课题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调研,也有多位院士大声疾呼要大力支持微型电动车,山东省等地方政府也于今年早期时间,对省内的低速电动车企业进行了大检查和摸底。
本次,是国务院首次对低速电动车的产业发展作出专门指示,意义重大。
事件解读:企业看好,用户满意,行业有担忧
那么,社会各界对这个指示如何解读呢?
首先,听听微型电动车的企业界怎么看。大山专门致电一位微型电动汽车的高层,对方表示其内部也在热议这一事件,它释放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让微型电动汽车中的优质企业看到了希望。同时,他也表示,他们对产业政策一直都在跟踪、关注,也知道多部委提交了建议,等了一年多终于有回应了,相信也是政府在各方面都已经考虑相对成熟了,并且预计具体的产业政策会很快出台。
接着,听听行业专家怎么看。大山也就此事致电了一位研究新能源汽车近10年的专家,对方表示这一事件可能会让紧凑型新能源汽车很难承上启下了。目前,高端品牌的电动汽车由于其品牌有溢价,可以承受电池的高成本,在豪华市场可以分一杯羹;低速电动汽车价格便宜,还不需要补贴,在广大的郊县和农村自成一体。但是,占据汽车市场最大份额的紧凑型市场,也就是大家眼中的“正规军”,在新能源领域深受电池成本之限,正在艰难突围,目前仅在极少数限购城市有一定市场,空间极为有限。这一最新政策有可能会让 “正规军”在没有了补贴和牌照等优势后,发展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短期内对技术提升不利。
最后,听听用户怎么看。大山近期利用假期去了一趟山东,也认识了几位这类低速电动车的车主朋友。其中一位是个50多岁的男性,他购买了一辆3.68万的低速电动车,主要是用于上下班代步和周末钓鱼,他认为车辆的品质已经接近一般的轿车了,开出去也不丢面,平时夜里就在自己家院里面充电,方便。也有人说不需要驾照也是一大利好,目前山东的二三线城市的考驾照的费用大概在3000-4000元之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并且还耽误时间,听说有人考几次都不过,就退缩了,让会开车的亲戚陪着开两圈就差不多了,简单。也有人提到了使用成本低,省去了油钱,也不用交保险费,等等。
大山观点:总体积极,细则更重要,用户为上
这一政策总体上比较积极。理由有三:
1、有利于改善低速电动车行业的现状。凡事都要以当前的现状为基础来讨论,目前,在没有鼓励政策、甚至是限制政策下,低速电动车的发展仍然红红火火,需求是摆在那里的,不可忽视。现在已经有这么人在使用,更多的人(2亿多的两轮车的用户基盘升级)即将使用,此时规范产品的提供和使用,对改善出行、提升安全有直接的帮助。
2、有利于消化电池过剩产能,降低成本,促进提升。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大的瓶颈为动力电池,目前的现状是动力电池产能相对过剩,但成本难下降低。而引导低速电动车采用相对高品质的锂离子电池,不仅可以消化过剩产能,还可以摊薄电池成本,也有利于动力电池企业保持更好的财务状况,进而推动电池产业的持续技术升级(如电池产业路线图所示的一样)。
3、有利于营造绿色出行氛围,并培育未来的电动汽车用户。讲一千个故事,不如让他亲自试一次。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正规军”发展低于预期,与其在这条路上缓慢前行,不如放开,双管齐下,让低速电动车来提供更大范围的试的机会,培养绿色出行的基盘群体,加强电动出行的体验。待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时机成熟之后,可自然而然地切换、升级成常规新能源汽车的用户。
最后,提示一下,以上是只国务院对五部委建议的一个批示,后续还需要有一系列的落地政策出台。希望相关部门在制订具体政策时,多听听用户的声音,毕竟,他们才是要购买和使用的人。
以下为信息原文:
低速电动车泛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安全技术性能尚达不到现行电动汽车标准的这一类车。低速电动车价格低廉,使用成本低,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快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一方面,低速电动车产品满足了部分特定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生产企业未经许可进行生产,产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质量差,驾驶人及车辆大多无证无照,其无序发展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大量使用铅酸电池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国家相关部门曾专门就低速电动汽车发展问题赴河南、山东、河北、江苏等地进行了联合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商。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务院领导已批示同意。
“升级一批”就是对于达到常规纯电动乘用车各项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支持其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升级为常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引导低速电动车产业升级转型。2015年6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第27号令)。
“规范一批”就是以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尊重市场需求,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近年来出现的小型、低速、短途电动车这一类新生事物进行界定,制定相应产品技术标准,明确低速电动车产品应该满足的安全技术性能,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以及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解决低速电动车无序生产、使用问题,引导低速电动车产业理性发展。目前,我部提出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已向社会公开征求立项意见,但相关部委对低速电动车按何种车型分类仍有较大分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仍在协调中。
“淘汰一批”就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净化市场环境,实现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有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出台相关管理措施,推进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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