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题目,你或许已经猜到我想把这个“黑锅”砸向谁,也或者你抱有不同的意见,但即便如此,也请各位耐心地听我道来。
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最近正在持续发酵,终于在昨晚以一份《国内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骗补和违规谋补汇总表》的爆出将事件推向高潮。网络上、微信上、各种资讯平台上,到处充斥着跟骗补相关的报道,各种爆料层出不穷,几十亿、上百亿的数字赫然亮相,可谓触目惊心。但是仔细品味财政部的发文以及未知来源和真假的《汇总表》,笔者不禁想问,这骗补究竟是谁之过?
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我并不想为任何企业开脱。作为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是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任何违规违法现象受到严惩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列举的五大典型案例来看,申报到最终获批补贴需要经过很多流程,提供很多相关证明,那么在此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审查出问题?
从结果上看,的确拿到实际补贴款的是企业和相关用户及经销商,但层层审批部门难道对此事就没有一丁点责任吗?难道相关审批部门就没有从中收到过任何“好处”吗?
作为行业媒体,在这里不想过多讨论腐败问题,只想说既然我国对汽车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九龙治水”,那么就请各条“龙”别光知道喝“水”,却不知道对水进行“排污治理”,在其位谋其事也是作为“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按图索骥,再往之前看,我们必须承认补贴政策本身就有诸多漏洞可以钻。在此,我又要再次声明,不是在为任何涉嫌骗补、钻空子的企业开脱。但我们也必须承认,逐利是企业的本性,加之中国人民那无穷无尽的智慧,看见可以快速获利的机会不可能当做没看见,更不可能让机会从指缝中溜走。于是乎,各种精妙的手段层出不穷。
但是,这难道只是企业的错吗?
以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为例,一辆6-8米纯电动中巴,国家补贴30万,按照1:1的补贴原则,地方再补贴30万,已经超过了一辆整车的售价,试问这样的补贴政策哪个企业能禁得住诱惑?就算企业不敢冒风险,也抵不住客户有需求吧。
笔者在与行业专家闲聊时,曾听说从2009年至今,国家财政投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纯资金补贴多达400亿元,我们暂且不论钱多钱少,难道国家在制定补贴投放标准之前就没有更加全面客观的实地走访调查吗?诚然,小偷不能以“看见人把钱摆在眼前不能不偷”作为辩护理由,但如果本身加强了防范是不是可以避免财产受到损失?毕竟这补贴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普罗大众。
按照我国的管理体制,企业就好像孩子,而相关部门就好像家长,古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回想我国开始发展新能源汽车至今,销量一直被作为考核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的标准之一,甚至被写入行业发展规划中。对此,相关部门一再强调,任何一个规划纲要总要有一个目标吧,这样大家才知道往哪个方向努力。话是没错,但当销量不仅仅是个目标,而是作为考核项目之一时,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以这次的骗补风波为例,某企业牵涉骗补,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地政府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其申报示范城市时定下的目标。
对于我国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第一的国家这件事,笔者从未感到过骄傲,因为这只是“大干快上”的结果,是完完全全的政府行为,说得再严重点,跟建国初期的“大跃进”没什么不同,所以危害也不会比当年的“大跃进”轻。
对于骗补,惩罚相应的企业是有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有关部门及时反思问题出在哪才是最重要的。但必须指出的是,骗补的根源,绝不单纯是补贴政策没有制定好,而是从顶层设计层面需要转变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态度。
一个被提升为“战略性”地位的新兴产业,不是“赶超英美”的工具;一个被作为“战略性”重视的产业,不是各地方政绩薄上的精美花纹,更不是各地方财政的摇钱树。
想要让新能源汽车行业真正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性”能力的新兴产业,就必须培养其自我造血的本事。没有人一下生就会走,但也不可能随着年龄增长就自然而然会走,如果没有人教他,或者扶他走的人一直不放手,那么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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