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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规不重罚“乱用远光”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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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fangfang 来源:-

你最不喜欢在什么情况下开车?这个问题在司机中得到了高度的统一,那就是夜间!在夜间行车司机的反应速度明显下降,周围的环境对司机的驾驶感觉影响非常大,毕竟晚上是该休息的时间,而且司机在这种情况比较容易疲劳。据调查晚上发生事故的频率非常高,而且事故程度也比较惨烈,这不禁让我们产生了思考,如果是单一的因为驾驶员疲劳,真的会引发如此多起的事故吗?答案当然是不会,因为大家明知道晚上开车容易疲劳,所以会加上十二的小心,尽量避免夜间行车(职业司机除外),事实上除了疲劳驾驶,夜间会车时的灯光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夜间行车一直开远光的人,被大多数司机亲切的成为“远光狗”,相信大多数的司机对远光狗深恶痛绝,因为远光会车不仅不道德,而且非常容易让司机瞬间致盲发生事故。远光会车带来的隐患:

1.瞬间致盲,远光灯光线太强,在会车时非常容易让驾驶员眼睛瞬间致盲,一般复到原来实力大概要2-3秒的时间,而在2秒的时间内汽车的要行进多少米!道路的情况如何!周围有没行人!是不是要转弯!司机看不到同时判断力下降,这对于行车造成的隐患不得而知,类似的事件简直太多了。

2.失去速度、距离感,夜间行车司机对汽车的速度本来就不敏感,如果突然之间被远光晃倒,那人会下意识的减速、踩刹车、打方向……试想在眼睛致盲的情况下胡乱操作这些,导致事故的概率有多大,万一踩刹车踩到油门!打方向过度(冲出车道或冲向对面车道),万一这时有人超车,旁边有行人……发生这种事故谁来负责。


上述的种种相信各位司机感受颇深,对此很多司机都表示不满,于是有人就想出了各种馊主意:

1.别人拿远光晃你,你也开大灯晃他呀!

2.被晃了无数次,准备把汽车的大灯改一改,改成氙灯贼亮的那种,而且在车顶加装一排远光灯,看谁还敢晃我!

3.会车时记住对方的车牌号——举报!

4.有次会车时,对面车一直远光太亮,我本来善意的闪了两下远光,提示对面车关远光,可是对面车还真傻X,居然不停的打双闪,闪我,气的我只能使坏……对面车道,你懂的。


诸如此类的“馊主意”在网上可以说数不胜数,因为大家都是受害者,所以大家的反映也比较激烈,所以呼声很高。但是细想一下,为什么交通法规对于“乱用远光”不闻不问呢?其实整治乱用远光确实存在一定难度。首先人员问题,交警叔叔也需要休息的呀,而且需要大量的人员监测,还有如果采取摄像头拍摄,也不是很靠谱,并不是每条道路上都有摄像头,也就是整治难度较大。



其实在交规中也明确提到了“乱用灯光”的措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1分。);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如上,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非常明确的提出了不要“乱用远光”,但是“远光狗”依然横行,因为乱用灯光并不像“酒驾”惩罚程度如此严苛,毕竟1分,200元还不能引起车主的重视,还有就是很多情况,你根本不能判断车主开远光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也无疑增加了交警判断的难度。不过,在这再次呼吁车主们,在行车时一定要根据道路情况使用远光,文明使用远光,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没准在那个转弯的路口你就被别人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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