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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终于合法!成为车主你要懂这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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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宁浩 来源:爱卡汽车

[爱卡汽车日常用车原创]

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其中明确指出,网约车获得明确合法地位。

网约车7月28日下午,国新办发布新规,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

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

《指导意见》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网约车新规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

从去年11月征求意见结束后,各部委、专家组以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对意见展开了充分讨论,其中在车辆报废、网约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以及计程计价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那么此次修改后的《暂行办法》对于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呢?

网约车报废改为按里程

《暂行办法》建立了按里程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

“比较符合一般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规律,既区别于民用普通车辆,也有别于营运车辆,既考虑到网约车主的实际利益,也保障了用户乘客的安全权益,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科学规律和市场实践的。”多次参加交通部组织的《办法》(讨论稿)研讨会的朱巍表示。

网约车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的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且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不同的是,网约车的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此举反映出立法者抛弃了将网约车纳入到传统出租车“旧瓶装新酒”的管理模式,监管思维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无疑是进步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表示。

私家车可转为网约车

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都需要满足网约车准入条件。

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可签多种形式劳动合同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驾驶员可签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网约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驾驶员可签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都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而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能够大大地降低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的顾虑,并且更好的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

价格由市场调节

《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网约车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网约车近期我国多地连日暴雨,网约车普遍出现价格上涨和加价行为。

编辑点评:短短几年的时间,网约车作为新兴行业已经飞速发展并且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肯定。网约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将为消费者们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减少打车难的问题,并且将会促进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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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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