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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股权争夺进入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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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竹清风 来源:新浪科技

近日,汽车之家股权之争几乎开始兵戎相见,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汽车之家公众股东已正式向商务部提交了实名举报信,举报平安信托涉嫌违反商务部《反垄断法》,该举报已被商务部接收。目前此消息已获得汽车之家证实。

据公众股东举报信中显示,尚未有任何证据表明平安保险集团已经或准备就拟定交易向商务部进行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要求,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人民币的情况下,需要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反垄断申报。

今年4月15日,汽车之家的控股股东澳洲电讯(Telstra)透露,拟以29.55美元/ADS的价格出售所持汽车之家47.7%的股权。中国平安旗下子公司平安信托将成为这笔交易的购入方,交易的总标的达到16亿美元,平安信托也将取得对汽车之家的控制权。

但就目前进展来看,平安信托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商务部的有关规定,这或直接影响到该收购案。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鉴于平安保险集团与汽车之家2015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已超过四亿人民币,且合计超过二十亿人民币,按照商务部的要求,拟定交易需要在完成交割前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法律方面人士对此评论称:“如若平安信托确如却未履行商务部《反垄断法》的规定,则为其收购汽车之家股权的交易埋下巨大隐患,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交易中止。”

根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申报义务人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对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其采取以下措施将相关交易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其他必要措施。

在律师看来,“一旦(交易)被立案调查且被认定为违法,交易会被视为无效,平安信托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目前平安信托方面尚未对此发表回应。

此外,汽车之家(NYSE:ATHM)于5月11日晚宣布接到公司股东澳洲电讯(Telstra)的通知函,根据汽车之家第四次修订的《组织大纲及章程》127条之规定,澳洲电信已任命辛西娅·惠兰(Cynthia Whelan)为汽车之家董事长,现任董事长陈永正(澳洲电信国际业务总裁)已于5月6日辞去董事长之职,但仍担任公司顾问。


编辑:竹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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